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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州天会会计师事务所(普通合伙)从事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的复函

未知

杭州天会会计师事务所(普通合伙)从事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的复函

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同意杭州天会会计师事务所(普通合伙)从事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的复函

浙财会〔2023〕2号


刘舜廷、章贺颖:

你们报送的申请杭州天会会计师事务所(普通合伙)从事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的材料收悉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》以及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97号)的规定,经审查,现函复如下:

一、准予杭州天会会计师事务所(普通合伙)从事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。

二、杭州天会会计师事务所(普通合伙)的组织形式为普通合伙制。

三、杭州天会会计师事务所(普通合伙)的合伙人为刘舜廷(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:330003770008)、章贺颖(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:330003772112)。

四、杭州天会会计师事务所(普通合伙)的首席合伙人为刘舜廷。

五、杭州天会会计师事务所(普通合伙)的经营场所为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湖墅南路186号1104室-01。

六、杭州天会会计师事务所(普通合伙)的经营范围是:审查企业会计报表、出具审计报告;验证企业资本,出具验资报告;办理企业合并、分立、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,出具有关报告;基本建设年度决算审计;代理记账;会计咨询、税务咨询、管理咨询、会计培训;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。

浙江省财政厅 

2023年1月12日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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