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列关于教育费附加的减免税优惠的说法,错误的是
下列关于教育费附加的减免税优惠的说法,错误的是( )。
A、对新办的商贸企业(从事批发、批零兼营以及其他非零售业务的商贸企业除外),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%(含30%)以上,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,经劳动保障局认定,税务机关审核,3年内免征教育费附加
B、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建筑业的,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,3年内免征教育费附加
C、对由于减免增值税、消费税而发生退税的,可以同时退还已征收的教育费附加
D、对国家石油储备基地第一期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城市维护建设税、教育费附加予以免征
【答案】B
【解析】 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(除建筑业、娱乐业以及广告业、桑拿、按摩、网吧、氧吧外)的,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,3年内免征教育费附加。
版权声明:本文发布于中华会计网 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 如有侵权联系删除
热评文章
山西财政电子票据查验平台:http://202.99.207.176:8008/bc
中国建设银行网络学习系统:http://university.ccb.com
安徽省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-安徽省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
浙江电子税务局登录入口:https://etax.zhejiang.chinatax.
湖北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(湖北增值税发票确认平台):h
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登录入口:https://etax.guangdong.chinat
辽宁增值税发票确认平台(辽宁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):h
江苏省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-江苏省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