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购买固定资产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了,会计核算上能不能也一次

未知

购买固定资产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了,会计核算上能不能也一次性计入费用

问:购买固定资产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了,会计核算上能不能也一次性计入费用呢!

依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)的第三条:“企业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的,其资产的税务处理可与会计处理不一致。”

可见,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是税务处理,并不应该影响会计处理,那么我们来看看会计上如何处理呢?

1.《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——固定资产》:

第十五条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,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。

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、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,不得随意变更。但是,符合本准则第十九条规定的除外。

第十六条 企业确定固定资产使用寿命,应当考虑下列因素:

(一)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;

(二)预计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;

(三)法律或者类似规定对资产使用的限制。

 ... ...

第十九条 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,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、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。

2.《小企业会计准则》:

第三十条  小企业应当按照年限平均法(即直线法,下同)计提折旧。小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,确需加速折旧的,可以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。

小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,并考虑税法的规定,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。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、使用寿命、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,不得随意变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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