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稳岗返还和稳岗补贴会计处理

未知

稳岗返还和稳岗补贴会计处理

现行的会计准则,适用《小企业会计准则》的企业,一般采用的是“总额法”。而适用《企业会计准则》的企业,提倡采用“净额法”。


一、“总额法”下的账务处理


1. 稳岗返还


(1)申请返还并批准通过


借:其他应收款


     贷:其他收益—政府补助


(2) 收到款项


借:银行存款


     贷:其他应收款


2. 稳岗补贴   


稳岗补贴,一般是对未来月份,企业保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补助。补助未来月份的用工,根据政策补助未来的月份,分月确认收入。


(1)收到稳岗补贴


借:银行存款


     贷:递延收益


(2)未来月份确认收入


借:递延收益


     贷:其他收益—政府补助


二、“净额法”下的账务处理


 “净额法”下,需要对稳岗返还与补贴的成本进行追溯,补助资金用于冲减对应的成本。


1. 稳岗返还


根据各部门职工计提的失业保险数额,按比例返还当时计提的科目。


(1)确认返还时


借:其他应收款—政府补助款


     贷:管理费用—工资;销售费用—工资;主营业务成本


PS:一线生产工人的工资一般已经结转至主营业务成本,所以返还后冲减“主营业务成本”。


(2)收到返还款


借:银行存款


     贷:其他应收款—政府补助款


2. 稳岗补贴  


发放稳岗补贴时,会明确对那几个月份的用工进行补贴。所以收到补贴时,先入“递延收益”,后根据实际补贴月份冲减支出。


(1)收到稳岗补贴


借:银行存款


     贷:递延收益


(2)每个补贴月份月末


借:管理费用—工资


       生产成本—直接工资


       销售费用—工资

       递延收益

     贷:应付职工薪酬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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