数字化电子发票全流程系统操作问题解答
数字化电子发票全流程系统操作问题解答
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
2022 年 11 月
编写说明
按照税务总局发票电子化改革统一部署,以 12 月底实
现数字化电子发票开票全覆盖为目标,本市数字化电子发票
试点开票扩围工作进入全面推进阶段。为妥善做好数字化电
子发票咨询服务保障工作,助力试点效应加快释放,第四税
务分局结合 12366 热线实际,升级完善了数字化电子发票专
题知识,并已更新至在线智能知识库。通过上海税务官网-“我
要咨询”或上海税务官微-“咨询互动”-“在线咨询”进入在
线智能咨询系统后,可在最新政策-“数字化电子发票”专栏中
点击“数字化电子发票操作详解”查看。专题内容涵盖用户登
录权限、蓝字发票开具、红字发票开具、授信额度、发票勾
选确认、发票查询统计等各个业务环节,构建知识内容完备
的数字化电子发票专题知识库。
为了便于各区(分)局纳服部门了解“数字化电子发票”
专题的全部问答内容,我们编制了《数字化电子发票全流程
系统操作问题解答》及电子书,将全部 170 余项问答编印成
册(电子书实时更新),进一步提升内部培训辅导等工作的
质效,以期对坐席人员的答复工作有切实的指导意义。
目 录
用户登录权限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1
授信额度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3
蓝字发票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9
红字发票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 34
开票信息维护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 47
纸质发票业务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 56
发票勾选确认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 68
发票查询统计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101
发票查验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111
涉税信息查询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115
海关缴款书采集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118
申请原税率发票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122
发票入账标识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124
成品油业务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127
1
用户登录权限
1.如何添加数字化电子发票开票员?
企业法人、财务负责人登录电子税务局,进入【用户中心】—【账户
中心】—【人员权限管理】—【添加办税人员】中,添加开票员。该
开票员需要通过自然人方式登录电子税务局,在【用户中心】—【账
户中心】—【企业授权管理】—【待确认授权】中进行刷脸授权确认。
2.我是数字化电子发票试点纳税人,登录电子税务局后没有开票业务
模块如何处理?
检查办理人员当前登录的身份权限。如办理人员当前身份为办税员,
则无开票相关权限,切换法定代表人、财务负责人或开票员身份即可。
3.我是数字化电子发票试点纳税人,在“开票业务”功能中只有“纸
质发票业务”、无“蓝字发票开具”、“红字发票开具”、“开票信
息维护”其他功能模块,会是什么原因呢?
身份权限问题,管理员或办税员身份仅显示“纸质发票业务”的菜单。
检查办理人员当前登录的身份权限,切换为法定代表人、财务负责人
或开票员身份,即可正常显示其他功能模块。
4.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为什么看不到【税务数字账户】?
若纳税人为非用票试点企业,如需进行发票勾选确认、发票查询统计、
发票查询等用票业务操作时,仍需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操作。
若纳税人为用票试点企业,建议检查办理人员当前登录的身份权限,
若无相关权限,可登录电子税务局,进入【用户中心】—【账户中心】
—【人员权限管理】—【现有办税人员】中直接添加权限。也可能为
2
浏览器缓存问题,建议清理浏览器缓存或更换浏览器后重试。
5.我是出口退税企业,为什么税务数字账户没有“出口退税勾选”功
能模块?
纳税人可登录电子税务局-我要查询-出口退税信息查询-企业备案信
息查询,在“扩展信息”界面查询企业分类管理类别。如未完成出口
退税备案,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。
3
授信额度
1.什么是开具金额总额度?
开具金额总额度,也称总授信额度,是指一个自然月内,试点纳税人
发票开具总金额(不含增值税)的上限额度,包括试点纳税人可通过
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数字化电子发票、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和增
值税纸质普通发票的上限总金额以及可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
具的纸质专票、纸质普票、增值税普通发票(卷式)、增值税电子专
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上限总金额。
2.什么是初始开具金额总额度?
初始开具金额总额度,是指试点纳税人首次使用数字化电子发票时,
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赋予该纳税人的当月发票可开具金额上限额度。
3.什么是剩余可用额度?
剩余可用额度,是指在一个自然月内,试点纳税人开具金额总额度扣
除已使用额度。其中,已使用额度包括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
平台开具的发票金额,以及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纸质专票、
纸质普票、卷式发票、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
领用份数和单张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之积(存在多种不同版式的发票应
分别计算并求和)。
4.试点纳税人开具不同种类的发票是否共用同一个开具金额总额
度?
是。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数字化电子发票、纸质
专票和纸质普票以及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纸质专票、纸质
4
普票、卷式发票、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,共用
同一个开具金额总额度。
5.增值税申报期内,开具金额总额度如何规定?
试点纳税人在增值税申报期内,按规定完成增值税申报前,在电子发
票服务平台中可以按照上月剩余可用额度且不超过当月开具金额总
额度的范围内开具发票。试点纳税人按规定完成增值税申报后,在电
子发票服务平台中可以按照当月剩余可用额度开具发票。
(一)按月进行增值税申报的试点纳税人在每月月初到完成上个属期
(即上个月)申报前开具金额总额度的可使用额度上限为上月剩余可
用额度,且不超过本月开具金额总额度;完成上个属期(即上个月)
申报且比对相符后可使用额度上限为当月剩余可用额度。
(二)按季进行增值税申报的试点纳税人在每季季初到完成上个属期
(即上个季度)申报前开具金额总额度的可使用额度上限为上月剩余
可用额度,且不超过本月开具金额总额度;完成上个属期(即上个季
度)申报且比对相符后可使用额度上限为当月剩余可用额度。
6.开具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的企业,剩余可用额度如何规定?
(一)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时,
单张发票开具金额不得超过单张最高开票限额且不得超过当月剩余
可用额度,并根据实际开票金额扣除当月剩余可用额度。
(二)试点纳税人领用并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纸质专票、
纸质普票、卷式发票、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时,
按领用份数和单张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之积扣除当月剩余可用额度,开
5
具时不再扣除当月剩余可用额度。
7.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数字化电子发票,开票份数、开票金额如何
规定?
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数字化电子发票,在开具金额
总额度内,没有发票开具份数和单张开票限额限制。
8.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数字化电子发票(纸质发票),开票份数、
开票金额如何规定?
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全电纸票,最高开票限额和每
月最高领用数量仍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办理。
9.如何查看本月剩余可用授信额度?
(一)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,在【我要办税】-【开票业务】-【蓝
字发票开具】-【数据概览】模块查看。该模块显示纳税人的授信额
度、纸质发票情况、本月蓝票开具情况,方便纳税人在开具发票前,
作为参考。
(二)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,在【我要办税】-【开票业务】-【蓝
字发票开具】-【发票填开】-【立即开票】模块销售方信息中查看当
前可用授信额度。
6
10.对开具的数字化电子发票进行红冲后我当月的开具金额总额度会
增加吗?
纳税人开具数字化电子发票后,当月开具红字数字化电子发票的,电
子发票服务平台同步增加其可开具发票金额。跨月开具红字数字化电
子发票,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不增加其红冲当月可开具发票金额。对于
销售折让的情形,也不会增加其可开具发票金额。
11.开具金额总额度如何调整?
纳税人调整开具金额总额度有三种方式,包括定期调整、临时调整和
人工调整。
(一)定期调整
定期调整是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每月自动对试点纳税人开具金额总
额度进行调整。
(二)临时调整
临时调整是指税收风险程度较低的试点纳税人开具发票金额首次达
到开具金额总额度一定比例时,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当月自动为其临时
增加一次开具金额总额度。
(三)人工调整
人工调整是指试点纳税人因实际经营情况发生变化申请调整开具金
额总额度,主管税务机关依法依规审核未发现异常的,应为纳税人调
整开具金额总额度。
7
12.企业开具金额总额度不足时,该怎么处理?
纳税人开具金额总额度不足且系统自动调整后开具金额总额度仍不
足的,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调整开具金额总额度。
(一)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,在【我要办税】-【开票业务】-【蓝
字发票开具】-【数据概览】-【可用授信额度】-【去调整】模块新
增申请。
(二)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,在【我要办税】-【税务数字账户】- 【授信额度调整申请】模块新增申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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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.因企业开具金额总额度不足,我在电子税务局申请调整后如何查
询审核状态?
(一)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,在【我要办税】-【开票业务】-【蓝
字发票开具】-【数据概览】-【可用授信额度】-【去调整】模块查
询审核状态。
(二)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,在【我要办税】-【税务数字账户】- 【授信额度调整申请】模块查询审核状态。
(三)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,在【事项进度】模块查询审核状态。
9
蓝字发票
蓝字发票-蓝字发票开具
1.数字化电子发票的票面信息包括哪些?
数字化电子发票的票面信息包括基本内容和特定内容。
数字化电子发票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:二维码、发票号码、开票日期、
购买方信息、销售方信息、项目名称、规格型号、单位、数量、单价、
金额、税率/征收率、税额、合计、价税合计(大写、小写)、备注、
开票人。
为了满足从事特定行业、经营特殊商品服务及特定应用场景业务的纳
税人开具发票的个性化需求,数字化电子发票根据特定业务的开票场
景设计了相应的特定内容。特定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稀土、卷烟、建筑
服务、旅客运输服务、货物运输服务、不动产销售、不动产经营租赁
服务、农产品收购、光伏收购、代收车船税、自产农产品销售、差额
征税等。试点纳税人在开具数字化电子发票时,可以按照实际业务开
展情况,选择特定业务,将按规定应填写在发票备注等栏次的信息,
填写在特定内容栏次。特定业务的数字化电子发票票面按照特定内容
展示相应信息,同时票面左上角展示该业务类型的字样。
2.数字化电子发票为什么没有发票代码?
上海市数字化电子发票没有发票代码,只有发票号码为 20 位,其中:
第 1-2 位代表公历年度后两位,第 3-4 位代表上海市行政区划代码,
第 5 位代表数字化电子发票开具渠道等信息,第 6-20 位代表顺序编
码等信息。
10
3.我在蓝字发票开具界面录入的购买方地址、电话、开户行、邮箱等
信息为什么没有体现在数字化电子发票票面上?
数字化电子发票票面的购买方、销售方信息只体现名称和统一社会信
用代码/纳税人识别号,票样如下:
4.纳税人需要用什么开票软件开具数字化电子发票?
纳税人可以直接登录电子税务局
(https://etax.shanghai.chinatax.gov.cn),通过“开票业务”
模块免费开具数字化电子发票,无需使用其他特定开票软件。
5.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可以开具哪些种类的发票?
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支持开具数字化电子发票、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。
试点纳税人中,2022 年 5 月 23 日后新设立登记且未使用增值税发票
管理系统开具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的,如需开具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,
应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;试点纳税人中,2022 年 5 月 23 日前
设立登记或已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的,
11
如需开具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,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。
6.纳税人如何开具数字化电子发票?
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,在【我要办税】-【开票业务】-【蓝字发票
开具】-【发票填开】-【立即开票】模块,选择不同类型的发票、票
种,录入购买方信息、开票信息、备注信息、经办人信息后,可保存
草稿、预览发票或直接开具。点击“发票开具”,电子发票服务平台
校验通过后,将自动赋予发票号码并按不同业务类型生成相应的数字
化电子发票。
7.纳税人如何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纸质发票?
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,在【我要办税】-【开票业务】-【蓝字发票
12
开具】-【发票填开】-【立即开票】模块,选择“纸质发票”,根据
企业发票票种核定情况选择发票票种、特定业务、差额征税、减按征
税开具数字化电子发票(纸质发票)。
8.蓝字发票开具时“购买方信息”如何选择?
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,在【我要办税】-【开票业务】-【蓝字发票
开具】-【发票填开】-【立即开票】模块可以直接填写购买方信息、
选择已维护的客户信息或通过提供二维码供购买方扫描填写信息。
13
14
9.蓝字发票开具时,直接填写的购买方信息是否会同步保存至客户信
息维护模块的客户列表?
蓝字发票开具时,直接填写购买方信息仅单次使用,填写完成的购买
方信息不同步至【我要办税】-【开票业务】-【开票信息维护】-【客
户信息维护】模块中。
10.数字化电子发票是否可以开具给自然人?
可以。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,在【我要办税】-【开票业务】-【蓝
字发票开具】-【发票填开】-【立即开票】模块开具数字化电子发票
(普通发票)时,购买方可选择为“是否开票给自然人”。
11.蓝字发票开具时“销售方信息”如何修改?
销售方地址、电话信息是直接调取了企业在金三核心征管系统中登记
的存款账户账号报告信息,在【我要办税】-【开票业务】-【蓝字发
票开具】中未提供修改功能。纳税人变更存款账户账号信息后应及时
向税务机关报告,完成金三核心征管系统中对应信息的修改后数据会
同步至此模块。
“销方开户银行”及“银行账号”信息,法定代表人、财务负责人和
15
办税员可以登录电子税务局,在【我要办税】-【综合信息报告】- 【制度信息报告】-【存款账户账号报告】模块中修改。变更后,在
【我要办税】-【开票业务】-【蓝字发票开具】模块销售方信息中“销
方开户银行”栏次下拉框选择。
“销方地址”及“电话”信息,法定代表人、财务负责人和办税员可
以登录电子税务局,在【我要办税】-【综合信息报告】-【身份信息
报告】-【变更税务登记】模块中修改。
12.蓝字发票开具时“开票信息”如何填写?
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,在【我要办税】-【开票业务】-【蓝字发票
开具】-【发票填开】-【立即开票】模块填写开票信息。
(一)手工填写,系统通过智能匹配提供相似选项供选择;
(二)点击“ ”,在右侧弹出的项目信息查询页面选择已维护的
项目信息,需注意的是。只支持选择已经维护的项目名称;
16
(三)点击“明细导入”,在弹出的明细导入页面下载 Excel 模板填
写后再导入。
该模块包括项目名称、规格型号、单位、数量、单价、金额等信息。
13.如何开具“特定业务”数字化电子发票?
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,在【我要办税】-【开票业务】-【蓝字发票
开具】-【发票填开】-【立即开票】模块,可以开具成品油、建筑服
务、货物运输服务、不动产销售、不动产经营租赁、旅客运输服务等
“特定业务”数字化电子发票,输入项目名称后开票方式将自动切换
为特定业务,点击“继续添加”按钮后将带出特定信息。
17
以旅客运输服务为例,纳税人必须填写出行人、出行日期、出行人证
件类型、出行人证件号码、出发地、到达地、交通工具类型、等级等
特定要素。
14.蓝字发票开具时,填写项目名称后为什么无法带出税率?
蓝字发票开具时,只有选择已经维护的项目名称时才会正常带出税率。
若要新增项目信息,请至【我要办税】-【开票业务】-【开票信息维
护】-【项目信息维护】模块。
15.蓝字发票开具时,是否可以同时新增两行发票信息?
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,在【我要办税】-【开票业务】-【蓝字发票
开具】-【发票填开】-【立即开票】模块开具数字化电子发票时,需
18
完善发票行信息,再添加新的行。
16.蓝字发票开具时,如何添加折扣信息?
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,在【我要办税】-【开票业务】-【蓝字发票
开具】-【发票填开】-【立即开票】模块开具数字化电子发票时,可
根据实际情况对已填的项目信息添加折扣信息,勾选项目信息后,点
击“添加折扣”,弹出添加折扣页面,折扣方式可选择按金额折扣或
按比例折扣,折扣录入方式可选择批量折扣录入或逐条折扣录入。折
扣信息填写完毕后,将显示在项目信息明细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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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.蓝字发票开具时,填写有误的信息如何删除?
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,在【我要办税】-【开票业务】-【蓝字发票
开具】-【发票填开】-【立即开票】模块开具数字化电子发票时,如
所填的信息有误,可勾选项目信息点击“删除”,在弹出的删除确认
弹框点击“确认”后即可删除所选项目信息明细;或点击“清空重填”,
在弹出的清空确认弹框点击“确认”后即可批量清空项目信息明细。
18.蓝字发票开具时,金额默认为含税价,如何切换为不含税价?
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,在【我要办税】-【开票业务】-【蓝字发票
开具】-【发票填开】-【立即开票】模块开具数字化电子发票时,可
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单价和金额属于不含税或含税,按钮默认“含税”
颜色为蓝色,点击之后变成不含税按钮颜色变灰,按钮旁边可设置默
21
认,单价和金额将在表头显示对应的含税或不含税标识。
19.蓝字发票开具时由于商品种类较多,能开销货清单吗?
数字化电子发票的载体为电子文件,已无最大开票行数限制,交易项
目明细能够在数字化电子发票中全部展示,无需开具销货清单,电子
发票服务平台不再支持开具销货清单。
20.蓝字发票开具时,如何添加“备注信息”?
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,在【我要办税】-【开票业务】-【蓝字发票
开具】-【发票填开】-【立即开票】模块开具蓝字发票时,可以根据
实际需求在备注信息中填写“备注”的内容,或者点击“选择场景模
板”,在带出的附加信息中填写内容。若场景模板中的附件内容还未
满足需求,可点击“添加附加内容”,弹出“选择附加信息”页面,
选择已维护的附件信息,也可以手工添加附加信息。
22
21.蓝字发票开具时,场景模版是否可以直接添加?
蓝字发票开具时,场景模板不可直接添加,若有需求,可至【我要办
税】-【开票业务】-【开票信息维护】-【附加信息维护】模块场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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模板中新增模板。
22.蓝字发票开具时,附加信息是否可以直接添加?
蓝字发票开具时,附加信息可直接添加,添加的附加信息将同步至【我
要办税】-【开票业务】-【开票信息维护】-【附加信息维护】模块
附加信息项目中。
23.蓝字发票开具时“经办人信息”如何填写?
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,在【我要办税】-【开票业务】-【蓝字发票
开具】-【发票填开】-【立即开票】模块开具蓝字发票时,可以根据
实际需求填写购买方经办信息,包括经办人姓名、经办人国籍(地区)、
经办人证件类型、经办人证件号码以及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。
24.蓝字发票开具时,基本信息填写完成后,如何预览发票?
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,在【我要办税】-【开票业务】-【蓝字发票
开具】-【发票填开】-【立即开票】模块开具蓝字发票,基本信息填
写完成后,可点击“预览发票”,预览正式票样的发票内容。
24
25.因特定原因,蓝字发票开具需暂时中断,如何保存已填写的信息?
纳税人在填写发票内容时,由于其他原因,需中断当前开票操作,可
将已填写的发票内容保存成草稿,纳税人后续登录电子税务局,在【我
要办税】-【开票业务】-【蓝字发票开具】-【发票填开】-【发票草
稿】模块点击“选择”修改信息并开具发票或点击“删除”删除已保
存的草稿信息。
25
26.我是一家餐饮企业,有没有扫码便捷开票的方式?
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,在【我要办税】-【开票业务】-【蓝字发票
开具】-【发票填开】-【扫码开票】模块展示二维码供购买方扫描填
26
写发票抬头信息,以便纳税人快捷引用购买方信息进行发票开具。
购买方扫描后填写发票抬头信息,购买方保存提交后,购买方信息将
同步显示在主页面的列表中,纳税人可选择购买方信息进行发票开具。
27.我企业选择扫码开具蓝字发票,为什么查询不到购买方提交的信
27
息?
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,在【我要办税】-【开票业务】-【蓝字发票
开具】-【发票填开】-【扫码开票】模块扫码开票时,若提交的购买
方信息超过 24 小时未开票将被清除,请及时开票。
28.我企业需大量重复开票,有没有批量便捷开票的方式?
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,在【我要办税】-【开票业务】-【蓝字发票
开具】-【发票填开】-【批量开具】模块下载《批量导入开具发票模
板》,进行各种票种和特定业务发票的填写。填写完毕后,点击“选
择文件”即可浏览本地文件进行选择上传。上传成功后即可在列表中
展示待开发票,上传失败将会提示上传失败原因。勾选列表中的发票,
点击批量开具按钮即可成功开具多张发票,点击批量删除即可从列表
中删除多张发票。
29.我企业有长期固定业务,有没有快捷开票的方式?
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,在【我要办税】-【开票业务】-【蓝字发票
开具】-【发票填开】-【添加快捷方式】模块,可以根据实际需求对
不同的发票类型、票种标签、特定业务、差额、减按、项目信息、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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户信息等内容进行设置。填写完毕后,点击“保存”,则保存为快捷
方式,并展示在“蓝字发票开具”二级首页功能的“发票填开”中,
后续可直接点击快捷方式进入既定的发票内容页面填写发票信息;点
击“取消”,则取消添加快捷方式。
30.在哪里查询刚开具的数字化电子发票?
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,在【我要办税】-【开票业务】-【蓝字发票
开具】-【最近开票】模块,支持查询最近开具的 10 张发票,该模块
查询所得的发票,可以用于复制开票和查看发票详情打印发票。
若需重新交付,请至【我要办税】-【税务数字账户】-【发票查询统
29
计】-【全量发票查询】模块。
31.开票过程中,若提示不得继续开票,应该怎么办?
电子发票服务平台针对存在“红色”预警情形的试点纳税人、开具过
程中存在内容校验不通过、授信额度为零等情形会阻断开票,纳税人
需根据提示进行相应操作。
红色预警需联系主管税务局进行处理,内容校验不通过需更改发票开
具内容,授信额度为零可以申请额度调整等。
32.企业在“开票业务”模块时出现阻断性提示,提示暂停授信,应
如何处理?
纳税人存在逾期申报或申报后产生了比对异常的记录没有处理。建议
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核实申报数据,处理比对异常后再进行开票操作。
33.纳税人开具数字化电子发票出现二维码并提示“发票开具环节风
险预警提示”,使用税务 APP 登录扫码后提示“调用可信二次认证二
维码生成接口失败:用户令牌无效!”是什么原因?
系统识别到纳税人手机上税务 APP 版本太旧,扫码失效。
34.纳税人在开票时为什么无法修改或增加对应“项目名称”的“单
位”?
开票及项目信息维护时部分商品编码限制单位,此限制是根据商品编
码判断,因此要判断纳税人开具的货物是否属于限制单位范围,如纳
税人开具的货物不属于限制单位范围,而智能赋码商品编码属于限制
范围,请手动选择正确的非限制商品编码即可。
35.为什么在开具不动产销售发票时部分项目因字数限制无法填写?
30
不动产销售特定要素字段限制如下(包含汉字和字符):
36.为什么单张开具蓝字发票票面可以显示免税字样,但是批量开具
时却显示税率为 0%?
批量开具免税发票时,需要在模版‘2-发票明细信息’中【税率】栏
输入“0”,【是否使用优惠政策】栏输入“是”,【优惠政策类型】
输入“免税”。
37.税务机关是否可以代开数字化电子发票?
不可以。目前,税务机关暂不为纳税人代开数字化电子发票。
蓝字发票-发票交付
38.数字化电子发票开具成功如何交付?
(一)点击“邮箱交付”,在弹出页面选择文件格式和输入邮箱地址,
点击“发送”进行交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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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点击“二维码交付”,在弹出页面将二维码展示给购买方,由
购买方扫描二维码获取发票。
(三)点击“发票下载 PDF”,“发票下载 OFD”,“下载为 XML”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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将发票下载到电脑本地,再通过其他方式交付给购买方。
39.我企业使用邮箱交付数字化电子发票时,系统显示“发送失败”,
应如何操作?
纳税人如需进行邮箱交付,需要维护发件方邮箱信息,若没有维护,
点击“邮箱交付”时会提示未维护发件邮箱且显示维护发件邮箱界面;
也可以直接在【我要办税】-【税务数字账户】-【发件邮箱设置】设
置发件邮箱信息。设置完成后,点击“邮箱交付”,输入接收方邮箱
账号,选择交付格式,点击“确定”即可将发票发送到接收方邮箱,
完成邮箱交付。
40.数字化电子发票开具成功后,不小心关掉了界面,如何找到这张
数字化电子发票并交付?
(一)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,在【我要办税】-【开票业务】-【蓝
字发票开具】-【最近开票】模块会展示最近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
开过的 10 张发票,点击“发票详情”即可打印发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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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,在【我要办税】-【税务数字账户】- 【发票查询统计】-【全量发票查询】模块可以根据发票类型、来源、
票种、状态等查询该发票。点击“预览”即可打印发票,或点击“交
付”重新交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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红字发票
红字发票开具-红字发票信息录入
1.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开票方受票方都可以开吗?
受票方未进行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时,由开票方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
台发起《红字信息确认单》后全额开具红字数字化电子发票,无需受
票方确认;
受票方已进行用途确认时,可由购销双方任意一方在电子发票服务平
台(当受票方为非试点纳税人时,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发起和
确认)发起《红字信息确认单》,经对方确认后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
数字化电子发票。受票方已将发票用于增值税申报抵扣的,应当暂依
《确认单》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,待取得开票方开
具的红字发票后,与《确认单》一并作为记账凭证。
2.如何在电子税务局发起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?
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,在【我要办税】-【开票业务】-【红字发票
开具】模块或者在【我要办税】-【税务数字账户】-【红字信息确认
单】模块,点击【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录入】界面,根据需求选择查询
条件,点击【查询】,在查询的发票结果中点击【选择】可选中对应
发票,确认信息后点击【提交】即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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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仅使用电子税务局进行发票用途确认的受票方在收到数字化电子
发票并确认发票用途后,需要发起红冲流程如何处理?
当纳税人不使用电子税务局开具发票,但使用电子税务局进行发票用
途确认,对于已进行发票用途确认的数字化电子发票,则需要在电子
税务局中发起红字发票开具流程,登录电子税务局,在【我要办税】
-【税务数字账户】-【红字信息确认单】模块办理。
4.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开具发票,在开具红字发票前,能否撤销红
字信息确认单?
(1)销方发起无需确认的红字确认单,未开具红字发票前,允许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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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撤回;
(2)红字确认信息发起方在提交红字确认单后,对方尚未确认前,
不允许修改,发起方可撤销红字确认单;
(3)购销双方任意一方发起且对方已确认的红字确认单,发起方不
允许撤销红字确认单,确认方可在确认后且未开具红字发票前撤销确
认单;
(4)已开具红字发票的红字确认单不允许撤销。
(5)发起红字确认单后、开具红字发票前,原蓝字发票被认定异常
凭证的,系统自动作废红冲流程。
5.如何对蓝字税控发票开具红字发票?
当开票方纳税人仍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时,应按原税控
红冲流程开具红字税控发票;
当开票方纳税人已不再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、仅使用电子发票服
务平台开具发票时,可参照蓝字数字化电子发票红冲流程发起《红字
信息确认单》并开具红字数字化电子发票。
红字发票-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处理
6.发起红字发票信息确认流程后是否都需要对方确认?
如果是购买方未对收到的发票做勾选确认或者入账,以及撤销勾选确
认或者入账的时候,销售方可以直接在电子税务局发起红字信息确认
单,无需对方确认,不需要对方确认的红字信息确认单超过 72 小时
也不会自动撤销。除上述情形外一律由购销双方确认后启动红字发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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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具流程,购销双方任意一方发起红字开具流程后,经对方确认后由
开票方开具红字发票,如果超出 72 小时未确认的,该流程自动作废,
需要重新发起流程。
7.如何在电子税务局对收到的“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”进行确认?
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,在【我要办税】-【开票业务】-【红字发票
开具】-【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处理】模块或者在【我要办税】-【税务
数字账户】-【红字信息确认单】-【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处理】模块,
设置好查询条件后点击【查询】,在查询结果中点击【查看】可以对
该红字信息确认单进行确认或者拒绝,如果点击拒绝,即将该红字发
票确认单作废。
38
8.试点纳税人开具的数字化电子发票或者纸质发票,如果受票方继续
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,已进行用途确认或者入账确认的话如
何对红字发票信息进行确认?
受票方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后点击【发票管理】-【红字申
请确认】,选择“待确认”,根据发票信息输入发票号码和销方识别
号,点击【查询】,在查询结果中向右拖动滑动条,点击【操作】,
在弹出窗口中查看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的数据是否正确,确认无误向
下滑动竖型条点击【同意】即完成确认操作,确认后开票方即可进入
电子税务局开具红字发票。
39
红字发票-开具红字发票
9.什么情况可以开具红字数字化电子发票?
一般情况下,试点纳税人发生销货退回、开票有误、服务中止、销售
折让等情形,可以按规定开具红字数字化电子发票。但以下几种情况
下不允许开具红字数字化电子发票:
(1)蓝字发票已作废、已全额红冲、已被认定异常扣税凭证、已锁
定(已发起红字确认单或信息表且未开具红字发票、未撤销红字确认
单或信息表)时,不允许发起红冲;
(2)蓝字发票增值税用途为“待退税”“已退税”“已抵扣(改退)”
“已代办退税”“不予退税且不予抵扣”时,不允许发起红冲;
(3)蓝字发票税收优惠类标签中,“冬奥会退税标签”为“已申请
冬奥会退税”时,不允许发起冲红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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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4)发起红冲时,如对方纳税人为“非正常”“注销”等状态、无
法登陆系统进行相关操作时,不允许发起红冲。
10.如何在电子税务局开具红字发票?
纳税人开具无需受票方确认的红字发票信息单或者需受票方确认的
信息单待对方确认后,登录电子税务局,在【我要办税】-【开票业
务】-【红字发票开具】或者在【我要办税】-【税务数字账户】-【红
字信息确认单】-【红字发票开具模块】模块,设置查询条件后点击
【查询】,选择对应发票点击“去开票”,如需切换至票面模式可点
击【切换至票面模式】,确认信息后点击开具发票,即可开具红字发
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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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2
11.开具红字发票的原因选择有什么特别要求吗?
冲红原因应由纳税人根据业务实际确定。需要注意的是,如原蓝字发
票商品服务编码仅为货物或劳务时,红冲原因不允许选择“服务中止”;
商品服务编码仅为服务时,红冲原因不允许选择“销货退回”;兼营
销售则不对红字原因进行控制。
12.试点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刚开具了一张蓝字发票,点击【开具红
字发票】模块为什么没有信息?
试点纳税人开具蓝字发票后,如果需要开具红字发票,需登录电子税
务局,在【我要办税】-【开票业务】-【红字发票开具】或者在【我
要办税】-【税务数字账户】-【红字信息确认单】模块,点击【红字
发票信息表录入】,选择需要红冲的发票确认信息后点击提交,如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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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须对方确认即可点击【去开红字发票】开具红字发票,如需对方确
认,需要对方进行确认后再行开具红字发票。
13.为什么我发起红字发票信息确认流程后无法在【红字发票开具模
块】开具红字发票?
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状态需为购销双方已确认状态或无需确认状态
才可直接开具,否则需要确认红字发票信息单后再行开具;收购类发
票抵扣勾选后发起红字信息无需对方确认,可以直接开具红字发票。
14.我企业是数字化电子发票试点企业,已经开具过数字化电子发票,
现在要进行红冲,为什么现在登录电子税务局找不到开票业务这个模
块了?
试点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时确认选择的人员权限是否是开票员或
者法人及财务负责人,如果选择的办税员登录的话是没有开票业务这
个模块的,建议切换至开票员、法人或者财务负责人进行操作。
15.我在电子税务局开具红字发票时为什么只能全额开具红字发票?
受票方未进行用途确认时,由开票方通过电子税务局发起《红字信息
确认单》后全额开具红字数字化电子发票,无需受票方确认;如果受
票方已进行用途确认,购销双方任意一方可在电子税务局(当受票方
为非试点纳税人时,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发起和确认)发起《红
字信息确认单》,经对方确认后可以选择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数字化
电子发票。
16.我是试点纳税人,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已开具红字信息表但
还未开具红字发票,是否可以在电子税务局中直接开具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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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可以。红字信息表和红字确认单未实现互相转换,对校验通过的红
字信息表仍需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红字发票。
17.我是试点纳税人,通过电子税务局接收的数字化电子发票有错误
且未抵扣勾选,是否可以开具红字发票?
可以,但只能由开票方发起开具红字发票的流程,开具红字发票的原
因选择“开票有误”。
18.我是试点纳税人,可以在电子税务局中对同一张已确认用途的发
票多次发起红字发票开具流程吗?
除以下几种特殊情形,试点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对同一张已确
认用途的发票多次开具红字发票:
(1)冲红原因为“开票有误”时,必须全额冲红;
(2)蓝字发票对应的“增值税优惠用途标签”为“待农产品全额加
计扣除”或“已用于农产品全额加计扣除”的,必须全额红冲。“增
值税优惠用途标签”为“待农产品部分加计扣除”或“已用于农产品
部分加计扣除”的,第一次红冲只能对未加计部分全额冲红或整票全
额红冲。如第一次对未加计部分全额冲红,第二次红冲仅允许对剩余
部分(即已加计部分)全额红冲;
(3)蓝字发票标签为“差额征税-差额开票”时,必须全额红冲。
(4)试点纳税人对同一张已确认用途的发票多次开具红字发票,累
计开具的红字发票票面记载的数量、负数金额、负数税额绝对值之和,
均不得超过原发票票面记载的数量、金额和税额。
19.在开具红字发票时,应当如何选择红字发票票种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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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票种之间的红冲规则为“新冲旧、电冲纸”,具体如下:
(1)数字化电子发票可以对数字化电子发票、全电纸票(电子发票
服务平台开具的纸票)、税控发票进行红冲;
(2)全电纸票可以对全电纸票、税控发票进行红冲,不允许对数字
化电子发票进行红冲;
(3)税控发票仅允许对税控发票进行红冲,不允许对数字化电子发
票、全电纸票进行红冲。
20.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开具红字发票后,是否需要追回已开
具的发票?
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开具的数字化电子发票被红冲时,无需追
回被红冲的数字化电子发票及其纸质打印件;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
开具的数字化电子发票(纸质发票)被红冲时,需要追回被红冲的纸
质发票。
21.数字化电子发票可以作废吗?
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开具的电子发票开具后不能作废,纳税人
开具蓝字发票后,发生销货退回、开票有误、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,
或者因销货方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,无论当月或者跨月均需按
规定开具红字电子发票。
22.我可以在电子税务局查看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红字信息表
吗?
纳税人需登录电子税务局,在【我要办税】-【开票业务】-【红字发
票开具】模块下,下拉页面在“红字发票确认单信息”里的“我发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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的信息表”模块查看,需下载和撤销请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操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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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票信息维护
开票信息维护-客户信息维护
1.数字化电子发票“购买方信息”如何维护?
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,在【我要办税】-【开票业务】-【开票信息
维护】-【客户信息维护】模块可以添加客户信息。
纳税人在该模块可以添加客户名称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、简码、地址、
电话、开户行、邮箱等信息。
纳税人可以单个添加、批量导入、税控批量导入、批量删除和导出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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户信息。
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客户信息分类。
开票信息维护-项目信息维护
2.数字化电子发票“项目信息”如何维护?
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,在【我要办税】-【开票业务】-【开票信息
维护】-【项目信息维护】模块可以添加项目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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纳税人填写“项目名称”后,可以在右侧树形菜单栏中根据商品类型
选择对应的商品和税收分类编码进行赋码;也可以点击“手动赋码”
在右侧搜索栏中输入关键词快速查找。选中后,信息自动填充到项目
信息的“商品和税收分类编码”以及“商品和税收分类简称”中,完
成赋码。
纳税人可根据当前政策制度对项目信息设置是否具有优惠政策,若优
惠政策选择“是”,则必须选择一个“优惠政策类型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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纳 税 人 可 以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新 增 项 目 信 息 分 类 。
纳税人也可以对已有的项目信息分类新增下级分类、重命名、移动分
类 、 复 制 、 粘 贴 或 删 除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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纳税人可以批量导入、税控批量导入项目信息;也可以对已添加的项
目 信 息 批 量 赋 码 、 批 量 删 除 或 导 出 。
3.数字化电子发票开具时,哪些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可以选择
“免税”优惠政策?
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,在【我要办税】-【开票业务】-【开票信息
维护】-【项目信息维护】模块填写项目信息时,对于税收分类编码
为 1、2、3、4、5 开头的商品和服务,均可选择优惠政策为免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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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我在项目信息维护模块删除项目信息分类时,为什么下级项目信息
也一并被删除了?
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,在【我要办税】-【开票业务】-【开票信息
维护】-【项目信息维护】模块删除所选项目信息分类的同时,将删
除此分类及下级分类,分类所关联的项目信息也将一并删除。
开票信息维护-附加信息维护
5.纳税人开具数字化电子发票时,填写备注信息超过字符限制该如何
处理?
发票备注信息是指纳税人根据所属行业特点和生产经营需要,自行额
外增加的发票信息。发票备注信息项目可以在发票开具时直接填写在
备注栏,如超过 200 字符应通过自定义附加要素录入。
6.数字化电子发票“附加信息”如何维护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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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,在【我要办税】-【开票业务】-【开票信息
维护】-【附加信息维护】模块可以维护项目信息及场景模板。
纳税人根据实际需要对开票信息中的附加信息以及场景模板进行维
护,以便在开票时根据需求选择预设的附件要素或场景模板来填写备
注信息,便捷完成发票开具。
7.如何添加数字化电子发票附加信息项目?
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,在【我要办税】-【开票业务】-【开票信息
维护】-【附加信息维护】模块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添加、删除或批量
删除附加信息项目。
8.已维护的附加项目信息如何体现在数字化电子发票备注栏中?
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,在【我要办税】-【开票业务】-【开票信息
维护】-【附加信息维护】模块添加的附加信息项目可以在蓝字发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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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具通过添加附加内容选择带入或与场景模板关联、通过场景模板带
入。场景模板中已引用的附加信息无法直接删除。
9.如何添加数字化电子发票场景模板?
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,在【我要办税】-【开票业务】-【开票信息
维护】-【附加信息维护】模块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新增模版、修改、
删除或批量删除场景模板。
纳税人在场景模板页面点击“新增模板”,可以自定义场景模板名称
并关联附加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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纸质发票业务
纸质发票业务-纸质发票作废
1.在电子税务局开具纸质发票后,可以作废吗?
若纳税人当月出现开票有误、服务终止、销货退回和其他原因等情形
时,支持纳税人对纸质蓝字或红字发票进行作废,但不包括成品油发
票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、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、跨月发票以及已做
用途确认的发票,操作路径: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【开票业
务】-【纸质发票业务】-【纸质发票作废】,选择“填开作废”勾
选所需作废的发票后,点击“批量作废”也可单独点击操作列的“作
废”,在弹出发票作废页面填写作废原因后点击“提交”,系统弹出
“发票作废执行结果”提示框,如结果显示为“成功”,则纳税人当
期已开票金额将同步核减;若校验不通过,则显示作废失败的原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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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为什么我在电子税务局开具的纸质发票无法作废?
核实企业已开具的全电纸质发票,是否做了部分冲红或完全冲红,如
果做了部分冲红或完全冲红则不允许作废。
3.使用电子税务局开具纸质发票的纳税人,如何对空白纸质发票进行
作废?
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【我要办税】-【开票业务】-【纸质
发票业务】-【纸质发票作废】模块,选择“空白发票作废”,在发
票类型下拉列表中,按类型筛选空白纸质发票,点击【查询】按钮即
显示筛选后的发票信息,勾选所需要作废空白发票,点击“发票作废”
也可单独点击操作列的“发票作废”,弹出发票作废页面,填写需要
作废的份数及作废原因,点击【确定】按钮,系统弹出“发票作废执
行成功”即表示发票作废成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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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我对空白纸质发票进行作废,结果显示作废失败是什么原因?
建议企业核实在作废空白发票时,作废的空白纸质发票份数是否大于
号码段计算出的发票份数,如果大于的话,则作废不成功。
5.我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在开票业务里为什么没有空白作废和纸质发
票退回模块?
核实是否是选择的开票员身份进入电子税务局,如果是开票员的话是
无空白作废和纸质发票退回功能的。
6.我能否查询之前在电子税务局作废的纸质发票?
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【我要办税】-【开票业务】-【纸质
发票业务】-【纸质发票作废】模块,选择“作废记录查询”,列表
即显示所有进行过作废操作的发票,输入查询条件后,点击“查询”,
即可显示筛选条件下的查询结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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纸质发票业务-纸质发票退回
7.如果数字化电子发票(纸质发票)票面信息与系统内显示信息不一
致如何处理?
若纳税人存在大量空白纸质发票或发生纸质发票信息与电子信息不
一致的问题,可向税务机关申请发票退回。税务机关受理后,纳税人
可通过邮寄退回、办税服务厅退回等方式退回与申请信息一致的纸质
发票,退回后税务数字账户中该段发票信息不可使用。
操作流程: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,在【我要办税】-【开票业务】
-【纸质发票业务】-【纸质发票退回】模块,通过发票种类、发票
代码、发票号码起止,对可退回发票进行筛选,筛选相应类型发票,
选择需要退回的号码段(支持批量退回),点击“退回”,弹出发票
退回确认框,填写需退回的发票号码起及需要退回的发票数量,选择
退回方式,录入退回原因,点击【提交】,系统提示“申请成功,等
待审核”即提交申请成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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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为什么我在【开票业务】-【纸质发票业务】下看不到纸质发票退
回这个模块?
核实企业登录电子税务局时是否选择的开票员身份,如果是选择的开
票员登录的话是没有纸质发票退回这个模块的。
9.如何查看申请的数字化电子发票(纸质发票)退回记录?
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,在【我要办税】-【开票业务】-【纸质
发票业务】-【纸质发票退回】模块,点击“退回记录”设置查询条
件,点击【查询】按钮即可查询在筛选条件下申请的退回记录,如需
查看退回记录详情,可通过每条记录的“查看详情”,详细查看纸质
发票退回的申请信息。
64
纸质发票业务-纸质发票号段分配
10.领票员如何将数字化电子发票(纸质发票)分配给开票员?
领票员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【我要办税】-【开票业务】-【纸质发
票业务】,如未处于多窗口开具模式,需点击开关开启,点击之后开
启多窗口开具模式,右下角即会多出“纸质发票号段分配”模块,点
击进入【纸质发票号段分配】界面显示“发票分配”、“分配记录”、
“退回审核”、“审核记录”,选择“发票分配”功能,领票员可根
据查询条件筛选分配号段,在查询结果中,勾选要分配的号段,点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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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分配”,选择开票员,输入分配数,点击“确定”,可分配给相应
的开票员。
领票员可在分配记录查看已分配的号段,也可在退回审核查看和审核
开票员退回的号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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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如果领票员想要对发票号段重新分配如何处理?
如需重新分配纸质发票号段,需先开票员将纸质发票号段库退回至纳
税人纸质发票号段库,再进行分配。允许开票员申请退回纸质发票号
段,需领票员确认。
12.纸质发票分配后可以进行缴销、退回或者空白发票作废业务吗?
如果纸质发票已经被分配,需要退回至纳税人纸质发票号段库后才能
进行缴销、退回或空白发票作废业务。
13.开票员如何在电子税务局查看分得的数字化电子发票(纸质发票)
号段?
在多窗口开具模式开启的情况下,可以切换开票员身份,进入电子税
务局后点击【我要办税】-【开票业务】-【纸质发票业务】-【纸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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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票号段分配】,在“发票退回”页签查看分得的纸质发票号段,同
时可操作发票退回,开票员可在“退回记录”页签中查看退回发票的
审核状态。
14.为什么我以开票员身份进入【开票业务】-【纸质发票业务】后没
有【纸质发票号段分配】这个模块,并且多窗口开具模式是灰色的无
法点开?
如果开票员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,点击【我要办税】-【开票业务】- 【纸质发票业务】后没有【纸质发票号段分配】这个模块,建议切换
身份至法人、财务负责人或者领票员,开启“多窗口开具模式”开关
后再切换至开票员身份即可操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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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票勾选确认
发票勾选确认-抵扣勾选
1.如何在税务数字账户勾选发票?
纳税人可登录电子税务局,在【我要办税】-【税务数字账户】-【发
票勾选确认】-【抵扣类勾选】模块进行发票勾选。
(1)登录电子税务局-点击【我要办税】-点击【税务数字账户】的- 发票勾选确认模块。
(2)确定当前属期正确,选择【抵扣类勾选】功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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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3)进入【抵扣勾选】模块,根据纳税人实际需求选择“勾选状态”、
“发票来源”、“开票日期起止”等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。
(4)提交勾选。
2.为什么纳税人收到的发票在税务数字账户勾选抵扣模块中查询不
出来?
(1)查看查询条件是否设置准确。
(2)查看票面信息,如识别号是否正确、发票是否为负数发票、税
控发票票号是否正确、或通过登录“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
验平台”https://inv-veri.chinatax.gov.cn/查验发票真伪等;
(3)排查是否为农产品发票、代扣代缴完税凭证、海关缴款书等,
70
如是,则按照对应票证勾选步骤进行勾选。
(4)排查对应发票是否误操作为“不抵扣勾选”。通过税务数字账
户-发票勾选确认-不抵扣勾选模块,设置查询条件,点击查询,便可
得到符合筛选条件的发票信息的查询结果,如确认发票已认证为“不
抵扣勾选”的,可进行撤销勾选操作。
(5)排查发票状态是否为已勾选,排查方法可通过“全量发票查询”
模块查看发票详情,或进入【发票勾选确认】-【抵扣类勾选】模块
选择对应查询条件查询发票数据,或点击【统计确认】中的“确认历
史信息”功能对往期勾选情况进行查询。
3.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“抵扣类勾选业务”模块中,哪些
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得进行用途勾选?
下列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得进行用途勾选:
(1)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;
(2)已作废的发票;
(3)之前所属期已确认用于其他用途的发票;
(4)已用于冬奥会退税的发票;
(5)已全额冲红的发票;
(6)其他。
4.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被部分红冲后,是否可以在电子发票
服务平台进行抵扣勾选?
可以,可勾选抵扣的税额为原发票票面税额与所红冲的发票税额之差。
5.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“抵扣类勾选业务”模块勾选增值
税扣税凭证时间范围是什么?
纳税人可勾选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开具时间范围为 2017 年 1 月 1 日至
71
本次勾选增值税所属期的最后一日。
6.进行发票抵扣勾选后,但未进行用途确认后和增值税纳税申报,可
否撤销?
可以。若纳税人需对“已勾选(抵扣)”发票的状态进行调整,只需
选中“已勾选(抵扣)”的发票,点击“撤销勾选”即可。
7.进行发票用途确认后,需要继续勾选,如何进行操作?
如已完成用途确认后,需继续勾选,请先登录电子税务局,依次点击
【我要办税】-【税务数字账户】-【发票勾选确认】-【抵扣类勾
选】-【统计确认】,点击“撤销确认”按钮,如下图所示。
完成上述操作后,返回【抵扣勾选】,继续进行勾选。
8.我需要一次性勾选大量发票,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模块一页只显
示 20 条数据要如何处理?
在使用“抵扣勾选”功能时,页面最下方的页码导航条,选择每页显
示多少条的数据,此处建议使用谷歌和搜狐浏览器,可以支持“10
条/页”、“20 条/页”、“50 条/页”,不建议使用兼容 IE 内核的
72
浏览器(IE、360 等),仅支持“10 条/页”和“20 条/页”。
勾选发票数量较多时,可全量导出未勾选发票并【下载模板】,将导
出发票的数据根据模板填写要求填入 Excel 表后,选择【清单导入勾
选】。
9.如何在税务数字账户导出本期抵扣勾选的所有明细数据?
纳税人可登录电子税务局,依次点击【我要办税】-【税务数字账户】
-【发票勾选确认】-【抵扣类勾选】,点击“抵扣勾选”,正确填
写查询条件,点击“查询“,点击左上角”导出“按钮,即可导出抵
扣勾选的发票明细。
10.如何在税务数字账户勾选海关缴款书?
73
纳税人可登录电子税务局,在【我要办税】-【税务数字账户】-【发
票勾选确认】-【抵扣类勾选】模块,点击“海关缴款书”即可勾选
海关缴款书。
勾选状态选择“未勾选”,根据需要输入或选择相关查询条件,然后
点击“查询”按钮,则在勾选操作区显示符合查询条件的缴款书。
11.如何在税务数字账户勾选代扣代缴完税凭证?
纳税人可登录电子税务局,在【我要办税】-【税务数字账户】-【发
票勾选确认】-【抵扣类勾选】模块,点击“代扣代缴完税凭证”即
可勾选代扣代缴完税凭证。
勾选状态选择“未勾选”,根据需要输入或选择相关查询条件,然后
点击“查询”按钮,则在勾选操作区显示符合查询条件的代扣代缴完
税凭证信息。
74
发票勾选确认-统计确认
12.如何在税务数字账户对勾选的发票统计确认?
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,依次点击【我要办税】-【税务数字账户】
-【发票勾选确认】-【抵扣类勾选】-【统计确认】。
如果当前税款属期还未生成勾选结果的统计报表,纳税人可点击“申
请统计”按钮进行统计。申请统计提交后系统将对纳税人勾选结果进
行实时统计。
75
核对统计数据无误后,需对统计表进行确认,点击【统计确认】按钮,
出现弹窗提示。
点击“继续”后,弹窗消失,输出结果,下方按钮变为“撤销确认”。
76
13.我勾选了发票,但在统计确认界面未显示数据该如何处理?
您可以核对一下对应发票勾选的时间以及统计确认的时间,如果统计
确认界面有数据,说明您已申请统计确认过,再勾选了该张发票。如
遇上述情况,建议撤销统计后重新申请统计即可。只要未进行增值税
纳税申报,统计确认可重复多次操作。
14.我在税务数字账户确认统计发票后但还未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,
还能修改吗?
您可以通过以下操作路径撤销确认:登录电子税务局,在我要办税- 税务数字账户-发票勾选确认-抵扣类勾选-统计确认模块,点击撤销
确认,就可修改勾选情况。
77
15.如何在税务数字账户下载发票抵扣勾选情况统计表?
纳税人可登录电子税务局,在【我要办税】-【税务数字账户】-【发
票勾选确认】-【抵扣类勾选】-【统计确认】模块中点击【查看历史
确认信息】进行下载。
点击查看历史确认信息后,选择【税款所属期】后即可查看,例如纳
税人目前税款所属期为 8 月,可选择 7 月及以前的所属期,即可查询
统计结果。如需打印或导出发票统计表可点击下方“打印”/“下载”
按钮。
78
发票勾选确认-农产品发票抵扣勾选和加计扣除勾选
16.如何在税务数字账户进行农产品发票抵扣勾选?
①如当前发票为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自产农产品销售发票,需
登录电子税务局,在我要办税-税务数字账户-发票勾选确认-抵扣类
勾选-待处理农产品发票-“自产农产品销售发票”模块功能处理后
进行勾选;如果是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自产农产品销售发票,则
该发票直接在【抵扣类勾选】的“抵扣勾选”模块勾选,无需纳税人
确认。
79
②如发票为从小规模处购进的 3%农产品专票,需登录电子税务局,
在我要办税-税务数字账户-发票勾选确认-抵扣类勾选-待处理农产
品发票-“从小规模处购进的 3%农产品专票”模块功能处理后,需要
再到【抵扣勾选】模块对发票进行勾选。
③如发票为税务机关代开开具的农产品发票,需先登录电子税务局,
在我要办税-税务数字账户-发票勾选确认-抵扣类勾选-抵扣勾选模
块中的“代开农产品发票录入”进行补录,补录成功后,即可在抵扣
勾选明细中看见该发票的明细数据,并可对该发票进行抵扣勾选。
④如发票为农产品收购发票、从一般纳税人处取得的 9%农产品专用
发票,则在【抵扣类勾选】的“抵扣勾选”模块勾选。
17.我有笔农产品被实际领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 13%税率货物时,
如何在税务数字账户进行加计扣除勾选?
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,在我要办税-税务数字账户-发票勾选确认- 抵扣类勾选-农产品加计扣除勾选模块即可进行加计扣除勾选。
若取得的是发票,在发票标签页,勾选状态选择“未勾选”,根据需
要输入或选择相关查询条件,然后点击【查询】按钮,则在勾选操作
区显示符合查询条件的发票。
80
选择“是否用于增值税加计扣除”,并填写“本次加计扣除税额”。
点击【提交勾选】按钮,根据提示信息核对数据。如无误,点击【确
认】按钮,提示“提交成功”即完成操作。
若取得的是海关缴款书,在海关缴款书标签页,勾选状态选择“未勾
选”,根据需要输入或选择相关查询条件,然后点击【查询】按钮,
81
则在勾选操作区显示符合查询条件的海关缴款书信息。
选择“是否用于增值税加计扣除”,点击【提交勾选】按钮,提示“提
交成功”即完成操作。
18.纳税人取得的代开农产品免税普通发票或3%征收率的农产品专用
发票,进行发票用途确认时,无法进行抵扣勾选和农产品加计扣除勾
选,如何处理?
纳税人取得的代开农产品免税普通发票和 3%征收率的农产品专用发
票时,如因商品名称未使用自动匹配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而导致
发票信息无法归集到“待处理农产品发票”模块时,纳税人可通过“税
务数字账户”-“发票用途确认”-“抵扣类勾选业务”-“抵扣勾选”
模块中的“代开补录”进行代开农产品普通发票和 3%征收率的农产
品专用发票的发票信息补录,补录成功后,即可在抵扣勾选明细中看
见该发票的明细数据,并可对该发票进行 9%抵扣勾选,勾选提交后,
用于当期进项税额抵扣。如为农产品深加工企业,该发票的明细数据
和计算结果,转入“农产品加计扣除勾选”模块。
当该笔农产品被实际领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 13%税率货物时,选择
82
该发票并填写本次加计扣除税额进行 1%加计扣除,提交完成后,即
可在当期进行增值税申报表预填和进项税额抵扣。
19.纳税人取得的农产品海关缴款书,进行发票用途确认时,无法进
行农产品加计扣除勾选,如何处理?
纳税人取得的农产品海关缴款书在进行发票用途确认时,如果该海关
缴款书不在可勾选海关缴款书明细中,无法进行用途确认。纳税人可
通过“农产品加计扣除勾选”模块海关缴款书的发票“手工录入”功
能进行农产品海关缴款书的发票信息录入,录入成功后,即可在“农
产品加计扣除勾选”模块看见该发票的明细数据。
当该笔农产品被实际领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 13%税率货物时,选择
该发票并填写本次加计扣除税额进行 1%加计扣除,提交完成后,即
可在当期进行增值税申报表预填和进项税额抵扣。
20.纳税人在【抵扣类勾选】-【待处理农产品】-【从小规模处购进
的 3%农产品专票】查询并处理了发票后,为什么申请抵扣勾选统计
未体现该张发票数据?
发票在【抵扣类勾选】-【待处理农产品】-【从小规模处购进的 3%
农产品专票】查询处理完成后,需要再到【抵扣勾选】模块对发票进
行勾选之后,才能在【统计确认】体现到该发票的数据。
21.为什么我收到的农产品发票在抵扣勾选模块中找不到数据?
如发票是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自产农产品销售发票和从小规
模处购进的 3%农产品专票,需到税务数字账户-发票勾选确认-抵扣
类勾选-待处理农产品发票模块功能处理后进行勾选;如发票是税务
83
机关代开开具的农产品发票,需先到“代开农产品发票录入”进行补
录后,再到【抵扣勾选】模块对发票进行勾选。
此外,系统规则为开具日期在受票企业成为“用票试点企业”次月 1
日前的农产品发票不支持在电票平台进行农产品业务抵扣勾选操作,
可留意抵扣类勾选界面的系统提示。
补偿措施:目前可以填写申报表-附表二第六栏(农产品收购发票或
销售发票)进行抵扣操作。
22.进入抵扣类勾选界面后自动弹出“温馨提示”,提示“当前有待
处理农产品发票,是否现在处理”,如何处理?
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出的农产品销售发票由于没有是否自产标签,
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是无法将自产和非自产的农产品发票区分出来的,
另外,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普通发票
不可以抵扣,如从超市(或销售公司)购买鸡蛋,电子发票服务平
台无法区分判断发票开具环节,现阶段只能由纳税人自行确认。
23.为什么在勾选从小规模处取得的3%农产品发票时,系统显示的“有
效抵扣数额”数据与计算的不相符?
84
系统识别到该发票为农产品与普通商品混开,发票货物信息中的部分
商品不属于农产品,此商品对应税额不享受 9%税率抵扣。抵扣税额= 农产品部分金额*9%+非农产品部分票面税额
发票勾选确认-变更属期
24.我要将发票勾选在以前属期,需如何操作?
当纳税人符合变更税款所属期操作条件时,纳税人可切换至上一税款
属期,如还存在上一属期未申报的,可逐期变更税款所属期,以便纳
税人回到对应属期进行抵扣勾选。
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,功能菜单依次选择【我要办税】-【税务数
字账户】-【抵扣类勾选】。
在页面右侧,点击“变更属期”,进入变更税款所属期界面。
85
在“变更后税款所属期”下拉框中选择上一个税款所属期。
点击“变更税款所属期”后,在弹出提示信息中点击“确定”。
86
税款所属期变更成功后,系统提示“操作成功”,返回抵扣勾选业务
界面,税款所属期自动刷新。
发票勾选确认-不抵扣勾选
25.如何在税务数字账户对用于申报不抵扣的发票进行不抵扣勾选?
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,功能菜单依次选择【我要办税】-【税务数
字账户】-【发票勾选确认】-【不抵扣勾选】。
87
将勾选状态设置为“未勾选”,选择“发票来源”和“发票状态”等
必录项查询条件,更多精确查询可以设置更多查询条件,点击查询,
便可得到符合筛选条件的未勾选的发票信息。
纳税人根据查询结果对选择的发票进行不抵扣勾选操作,确认本次要
勾选的发票勾选后,不抵扣原因选择“添加”;选择“不抵扣原因”,
点击“确定”,再点击“提交”按钮;点击“确定”后提交成功,勾
选完成。
88
26.我在税务数字账户模块对发票进行不抵扣勾选后还可以撤销吗?
纳税人只能撤销当期不抵扣勾选,不能撤销往期不抵扣勾选。如需撤
销往期不抵扣勾选需要到税务端进行撤销。
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,功能菜单依次选择【我要办税】-【税务数
字账户】-【发票勾选确认】-【不抵扣勾选】。
将发票勾选状态设置为“已勾选”,选择“发票来源”和“发票状态”
等必录项查询条件,更多精确查询可以设置更多查询条件,点击查询,
便可得到符合筛选条件的已勾选的发票信息。
纳税人根据查询结果对选择的发票进行不抵扣撤销操作,确认本次要
撤销勾选的发票后,再点击“提交”按钮,点击继续提交后撤销勾选
89
完成。
发票勾选确认-逾期抵扣申请
27.我取得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及以前开具的发票,如何进行逾期抵扣
申请?
纳税人需登录电子税务局,依次点击【我要办税】-【税务数字账户】
-【发票勾选确认】-【逾期抵扣申请】进行申请。
发票勾选确认-注销勾选
28.我公司要注销了,本月就要将对方当月开具给我的发票勾选确认
90
掉,请问如何操作?
纳税人需登录电子税务局,功能菜单依次选择【我要办税】-【税务
数字账户】-【发票勾选确认】-【注销勾选】。
点击【注销勾选】按钮,显示“尊敬的纳税人,执行本操作后,您将
开启 xxxx 年 x 月税款所属期的用途确认操作,是否继续?请谨慎操
作”,点击【是】则操作成功,点击【否】则中止操作。
91
操作后跳转到抵扣类勾选业务界面,可进行统计确认。
发票勾选确认-出口退税勾选
29.纳税人如何在税务数字账户进行出口退税勾选?
纳税人需登录电子税务局,功能菜单依次选择【我要办税】-【税务
数字账户】-【发票勾选确认】-【出口退税类勾选】。
92
根据需要输入或选择相关查询条件,点击【查询】,系统根据查询条
件,在操作区以列表形式展示符合条件的发票信息。
93
选中需要勾选的发票,点击“提交勾选”按钮,进行提示确认(如“本
次出口退税勾选 XX 份,税额合计 XX,是否确认?”)。确认无误后
点击“确定”按钮,关闭窗口后提示提交成功。
发票勾选提交成功后,发票勾选状态由“未勾选”转变为“已勾选”。
94
30.纳税人如何在税务数字账户对出口退税勾选进行用途确认?
纳税人需登录电子税务局,功能菜单依次选择【我要办税】-【税务
数字账户】-【发票勾选确认】-【出口退税类勾选】-【用途确认】。
核对统计数据无误后,点击【用途确认】按钮,出现弹窗提示。
95
点击【继续】按钮,完成用途确认。
31.纳税人如何在税务数字账户进行代办退税勾选?
纳税人需登录电子税务局,功能菜单依次点击【我要办税】-【税务
数字账户】-【发票勾选确认】-【代办退税类勾选】。
96
在代办退税勾选模块,将勾选状态设置为“未勾选”,选择“发票来
源”和“发票状态”等必录项查询条件,更多精确查询可以设置更多
查询条件,点击查询,便可得到符合筛选条件的未勾选的发票信息。
根据需要输入或选择相关查询条件,点击“查询”系统根据查询条件,
在操作区以列表形式展示符合条件的发票信息。
选中需要勾选的发票,点击“提交勾选”按钮,进行提示确认(如“本
次代办退税勾选 XX 份,税额合计 XX,是否确认?”)。确认无误后
点击“确定”按钮,关闭窗口后提示提交成功。
97
发票勾选提交成功后,发票勾选状态由“未勾选”转变为“已勾选”。
32.纳税人如何在税务数字账户进行代办退税勾选数据统计?
纳税人需登录电子税务局,功能菜单依次点击【我要办税】-【税务
数字账户】-【发票勾选确认】-【代办退税类勾选】。
点击“代办退税统计表”,看查询到所属月份的代办退税勾选数据统
计表,点击份数,可以查看到已勾选的发票信息。点击“导出”可以
把发票信息导出系统。
98
33.纳税人错误确认发票用途后,如何进行修改和更正?
纳税人将发票用途误确认为申报抵扣且已申报抵扣后,如果要改为用
于申报出口退税或代办退税,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更正。
主管税务机关在核实确认相关进项税额已转出后,为纳税人调整发票
用途。
纳税人将发票用途误确认为用于出口退税、代办退税的,可以向主管
税务机关申请更正。如纳税人尚未申报出口退税,经主管税务机关确
认后,可将发票信息回退至电子发票服务平台,纳税人可以重新确认
99
发票用途;如果纳税人已申报办理出口退税,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
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。
34.纳税人开具或取得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后,如何填写增值税申
报表?
(1)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带有“增值税专用发票”字样的数字化电子
发票的金额及税额应填入《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(一)》
(本期销售情况明细)第 1 至 2 列“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”栏次中;
开具的带有“普通发票”字样的数字化电子发票的金额及税额应填列
在《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(一)》(本期销售情况明细)
第 3 至 4 列“开具其他发票”栏次中。
一般纳税人勾选用于本期抵扣的带有“增值税专用发票”字样的数字
化电子发票的份数、金额及税额,填列在《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
附列资料(二)》(本期进项税额明细)第 2 栏“其中:本期认证相
符且本期申报抵扣”或第 3 栏“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” 。
一般纳税人已将数字化电子发票用于增值税申报抵扣的,对应的《红
字发票信息确认单》所列增值税税额填列在《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
表附列资料(二)》(本期进项税额明细)第 20 栏“红字专用发票
信息表注明的进项税额”。
(2)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带有“增值税专用发票”字样的数字化电
子发票的金额应填入《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(小规模纳税人适用)》
第 2 栏“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”、第 5 栏“增值税专用发票
不含税销售额”;开具的“普通发票”字样的数字化电子发票的金额
应填列在《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(小规模纳税人适用)》第 3 栏、
100
第 6 栏、第 8 栏“其他增值税发票不含税销售额”。
101
发票查询统计
发票查询统计-全量发票查询
1.如何在税务数字账户查询开具和取得的发票?
纳税人需登录电子税务局,依次点击【我要办税】-【税务数字账户】
-【发票查询统计】-【全量发票查询】。
选择相应的查询条件,点击【查询】,根据查询条件展示查询结果。
点击“详情”链接,系统根据纳税人所选择的发票查询该张发票当前
标签信息,默认展示“状态信息”标签页。
102
点击“冲红类”、“退税类”或“扣除类”标签页,可详细查看对应
标签页的信息。
103
点击“预览”链接,弹出发票票面信息。
2.为什么在全量发票查询模块查不到我在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?
税务机关代开的税控发票,开票方为代开税务机关,销售方企业在全
量发票查询模块按“开具发票”的类型查询,没有数据符合系统逻辑,
属于正常情况。受票方企业可正在“全量发票查询”功能模块查询类
型选择“取得发票”正常查询。
3.汇总纳税总机构如何对分支机构开票数据进行确认查询?
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,功能菜单依次选择【我要办税】-【税务数
字账户】-【发票查询统计】-【汇总纳税总机构汇总分支机构开票
104
数据】。
纳税人点击【设置】,启用汇总分支机构开票数据功能。
105
纳税人选择【汇总开票数据所属期】后,进行汇总数据展示。
4.如何在税务数字账户对发票领用及开票数据进行查询?
纳税人需登录电子税务局,功能菜单依次选择【我要办税】-【税务
数字账户】-【发票查询统计】—【发票领用及开票数据查询】。
106
录入必录查询条件发票来源、票种、“发票所属期”起止,查询相应
数据。
5.如何在税务数字账户对未到勾选日期发票进行查询?
纳税人需登录电子税务局,功能菜单依次选择【我要办税】-【税务
107
数字账户】-【发票查询统计】—【未到勾选日期发票查询】。
在凭证类别项选择“发票”或“海关缴款书”,可查询相应的数据。
108
6.如何在税务数字账户查询可抵扣勾选出口转内销发票和海关缴款
书信息?
纳税人需登录电子税务局,功能菜单依次选择【我要办税】-【税务
数字账户】-【发票查询统计】-【出口转内销发票查询】。初始化
进入出口转内销发票查询界面,录入查询条件,点击“查询”即可查
询到相应发票信息。
点击“海关缴款书”进入海关缴款书查询界面,录入查询条件,点击
“查询”即可查询相应的海关缴款书信息。
109
7.如何在税务数字账户查询应做进项税额转出的发票和海关缴款书
信息?
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,功能菜单依次选择【我要办税】-【税务数
字账户】-【发票查询统计】-【进项税额转出情况查询】进入统一
页面。
110
选择税款所属期,点击【查询】即可查询此属期内的进项税额转出情
况。点击查询结果操作列的【查看明细】,即可查看其明细信息。
111
发票查验
1.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查验渠道有哪些?
单位和个人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
(https://inv-veri.chinatax.gov.cn)查验;试点纳税人可以通过
登录电子税务局税务数字账户发票查验模块对数字化电子发票信息
进行查验。
2.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发票查验方式有哪些?
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提供两种发票查验方式,一是单张发
票查验(手工单张录入,单张文件导入);二是批量发票查验(下载
模板录入信息导入查验)。
3.手工导入发票查验都支持什么发票格式?
支持导入以下几种格式的电子发票文件:JPG / PNG/PDF/OFD/XML。
4.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上发票单张查验和批量查验的
结果有什么不同?
发票单张查验的结果是对该发票信息进行可视化展示(可以看到整张
发票),批量查验的结果是只能显示查验的发票相符或者不相符。
5.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上批量查验发票是否可以只录
发票号码?
不可以。如果批量查验只输入发票号码,无法对发票里的交易信息(单
价、数量、时间等)进行核验,故只能在批量查验之前录入全部发票
信息才能校验发票信息是否一一对应,对应则相符,反之不相符。
6.税务数字账户能否对非开具给本单位的发票进行查验?
税务数字账户发票查验模块暂不支持第三方发票查询。
112
7.如何在税务数字账户对单张发票进行查验?
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,功能菜单依次选择【我要办税】-【税务数
字账户】-【发票查验】进入统一页面。
在单张查验模块,选择文件,导入文件,录入查询条件,点击【查验】
按钮,在查询结果区中显示对应的发票信息。
113
8.如何在税务数字账户对发票进行批量查验?
纳税人需登录电子税务局,功能菜单依次选择【我要办税】-【税务
数字账户】-【发票查验】进入统一页面。
在批量查验模块,下载模板后填写数据,进行导入,点击【查验】按
钮,在查询结果区中显示对应的发票信息。
114
115
涉税信息查询
涉税信息查询-税收政策查询
1.在税务数字账户中可以查询到相关税收政策或者操作说明吗?
纳税人需登录电子税务局,在【我要办税】-【税务数字账户】-【涉
税信息查询】-【税收政策查询】模块,可以根据需求选择筛选条件,
点击查询后即可跳出经审核通过后的相关内容,点击【查看】可以查
看具体信息。
116
涉税信息查询-税务事项通知书查询
2.如何在税务数字账户查询税务事项通知书或者税务事项受理结
果?
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,在【我要办税】-【税务数字账户】-【涉
税信息查询】-【税务事项通知书查询】模块,设置查询条件后,点
击【查询】可查询到筛选条件下的税务事项通知书,点击“查看”可
以查看该税务事项通知书的详细信息,详细信息界面可对税务事项通
知书进行下载及打印操作。
117
118
海关缴款书采集
1.我取得的海关缴款书在勾选抵扣模块查询不到要如何处理?
需要采集海关缴款书的情形主要包括在“发票抵扣勾选”模块中无法
查询到的双抬头海关缴款书、无法清分及下发、对清分结果有异议的
单抬头海关缴款书信息等情形。
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,在【我要办税】-【税务数字账户】-【海
关缴款书采集】模块点击“手动录入”按钮录入海关缴款书信息,信
息填写完毕后点击“确定”提交采集信息,采集完成后可以向主管税
务机关发起海关缴款书核对申请,或者可以使用“清单导入”功能进
行批量导入,使用“清单导入”功能时,需要先点击【下载模板】按
钮,下载批量导入文件模板(Excel 格式文件),在模板中填写需要
导入的海关缴款书信息后保存,再使用【清单导入】按钮,选择已按
模板格式要求填写好的清单文件,再点击“打开”按钮即实现批量导
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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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在电子税务局如何查询海关缴款书信息?
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【我要办税】-【税务数字账户】-【海关缴
款书采集】模块,设置筛选条件后可以点击【查询】,即可显示符合
查询条件的海关缴款书。如果采集的海关缴款书稽核结果为“不符、
缺联、重号的”的,可点击“申请核对”,在“申请核对”界面中补
充“添加原因”,上传附列资料,确认信息后点击提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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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原税率发票
1.纳税人如何在税务数字账户申请开具原税率发票?
纳税人可以登录电子税务局,在【我要办税】-【税务数字账户】-
【申请原税率】模块,选择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权限申请类型等条件,
输入条件和申请理由,录入附件后,点击【提交】按钮即可提交开具
原税率发票的申请,申请通过后该临时开票权限有效期限为 24 小时,
如需查看税率调整申请的记录可以点击【税率调整记录查询】模块,
设置查询条件,可以查询到过往提交的调整申请,点击“申请详情”
可详细查看税率调整记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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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我要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开具原税率发票需在哪个模块申请
办理?
纳税人需登录电子税务局后选择【我要办税】-【发票使用】-【临
时开票权限办理】模块提交申请,通过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并授权后可
以使用原税率开具发票。该授权时间为 24 小时,超过 24 小时需重新
提交授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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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票入账标识
1.如何在电子税务局对取得的发票、海关缴款书、代扣代缴完税凭证
进行入账操作?
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【我要办税】-【税务数字账户】-【发
票入账标识】,选择“发票”或者“海关缴款书”“代扣代缴完税凭
证”页签,设置查询条件后,点击【查询】按钮,在查询结果区中显
示对应的发票信息,勾选需要入账的发票、海关缴款书、代扣代缴完
税凭证信息,点击【批量选择入账用途】按钮,弹出入账状态选择框,
点击【确定】按钮,为所有勾选的数据加上入账状态。也可单独对一
张选择入账状态。选择完入账状态后点击【提交入账】按钮,弹出提
交入账确认框,选择【确认提交】按钮,提示入账成功即完成入账操
作。(注意:仅可对取得的 2017 年 1 月 1 日之后开具的发票进行入
账标识操作,如果该发票属于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、已作废的发票、
之前入账的发票则不可以进行入账标识操作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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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需使用清单导入功能,选择【清单导入】,弹出清单导入界面,点
击“《批量发票入账导入模板》”下载导入模板,然后按照模板要求
填写信息后,点击【选择文件】按钮,选择要导入的文件,导入成功
后系统会读取数据,并展示数据读取情况。如果文件信息导入失败,
点击“下载疑似异常与入账失败明细”可将失败原因以 excel 格式导
出至本地查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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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我公司是非试点纳税人,今天收到一张数字化电子发票,自行打印
后,纸质打印件上没有加盖销售方的发票专用章,是否可以作为税收
凭证?
可以。数字化电子发票其法律效力、基本用途等与纸质发票一致。纳
税人以电子发票的纸质打印件作为税收凭证的,无需要求销售方在纸
质打印件上加盖发票专用章,但必须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数字化
电子发票电子文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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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品油业务
成品油业务-成品油用途勾选
1.如何在电子税务局勾选成品油发票?
成品油经销企业登录电子税务局后选择【税务数字账户】-【成
品油业务】-【成品油用途勾选】(成品油生产企业显示成品油生产
企业消费税勾选,成品油经销企业显示成品油经销企业勾选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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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置查询条件后,点击【查询】,根据查询结果在左侧勾选确认发票
后即可点击【提交】,提交后会出现提示框,确认无误后点击【确定】
完成勾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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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企业能在电子税务局对勾选的成品油发票进行撤销吗?
成品油生产企业可以撤销勾选,成品油经销企业已勾选的成品油暂发
票不支持撤销勾选,成品油生产企业需要对已勾选的发票进行撤销勾
选时,进入电子税务局,选择【税务数字账户】-【成品油业务】- 【成品油用途勾选】,勾选状态选择“已勾选”,点击查询后选择需
要撤销勾选的发票,点击【提交】确认后即可撤销勾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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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品油业务-成品油用途确认
3.如何在电子税务局对勾选的成品油发票进行确认?
纳税人提交成品油用途勾选后,点击右侧的【成品油消费税用途确认】
模块进行用途确认或者进入电子税务局点击【税务数字账户】-【成
品油业务】—【成品油用途勾选】-【成品油消费税用途确认】,点
击【申请统计】后查看用途勾选统计信息,确认统计数据无误后,点
击【统计确认】确定后完成流程,如需查看勾选的发票明细,点击【查
询发票明细】即可显示详细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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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为什么我的企业没有成品油消费税用途确认这个模块?
仅成品油生产企业有成品油消费税用途确认功能。
成品油业务-成品油税款所属期变更
5.企业勾选成品油发票后税款所属期可以更改吗?
仅成品油生产企业有成品油税款所属期变更功能,成品油生产企业企
业如果存在误申报的成品油税款所属期的话,可以进入【税务数字账
户】-【成品油业务】-【成品油用途勾选】,在税款所属期那一栏
点击【变更属期】,选择要变更的属期,点击【变更税款所属期】确
认后将自动撤销原所属期与变更后所属期的用途勾选、统计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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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品油业务-成品油油品调拨及调拨查询
6.如何在电子税务局进行成品油油品调拨及调拨查询?
汇总缴纳增值税总分机构的成品油经销企业旗下的总公司可以将总
分机构的成品油库存调拨给分公司或总公司,但是分公司之间只能通
过总机构直接进行横向调拨。操作路径:进入电子税务局后选择【我
要办税】-【税务数字账户】-【成品油业务】—【成品油油品调拨
及调拨查询】,在成品油油品调拨页面选择“油品调拨”“按分公司
调拨”,列表显示纳税人下属所有分公司信息,点击调拨后可根据油
品库存数量对指定分公司输入油品对应的调拨数量,填写完毕后,点
击“确定”,确定后系统校验业务规则,校验通过则调拨成功,校验
不通过则调拨失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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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需按照油品调拨即选择【我要办税】-【税务数字账户】-【成品
油业务】—【成品油油品调拨及调拨查询】,在页面中选择“按油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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类别调拨”,列表显示纳税人库存所有的油品类别信息,可选择油品
类别进行查询,选择好对应油品后根据油品库存数量对指定油品输入
各分公司对应的调拨数量,填写完毕后,点击“确定”,系统校验通
过则调拨成功,校验不通过则调拨失败。
136
7.如何在电子税务局查询企业之前的成品油调拨历史?
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,在【我要办税】-【税务数字账户】-【成
品油业务】—【成品油油品调拨及调拨查询】模块选择“调拨历史查
询”页签,进入调拨历史查询页面,输入查询条件后,列表即可显示
调拨历史信息的查询结果。
成品油业务-成品油油品回退及回退查询
8.分公司如果还有成品油库存,如何退回给总公司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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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,点击【我要办税】-【税务数字账户】-【成
品油业务】—【成品油油品回退及回退查询】,纳税人在选择“油品
回退”页签后,列表会显示所有成品油以及库存数量等信息,可以选
择相应油品后,点击“油品回退”,据成品油库存数量输入对应的回
退数量,填写完毕后,点击“确定”,系统校验业务规则,校验通过
则回退成功,校验不通过则回退失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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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需查之前的回退历史,进入【我要办税】-【税务数字账户】-【成
品油业务】—【成品油油品回退及回退查询】,选择“回退历史查询”
页签,进入回退历史查询页面,输入查询条件后,列表即可显示回退
历史信息的查询结果。
成品油业务-乙醇汽油调配领用
9.如何在电子税务局进行乙醇汽油调配领用?
具有乙醇汽油调和企业身份的成品油经销企业且乙醇汽油有库存,可
以进入电子税务局后选择【我要办税】-【税务数字账户】-【成品
油业务】—【乙醇汽油调配领用】,可以通过调配日期起、通过调配
日期止等查询条件,筛选对应调配记录,点击“调配领用”,将弹出
乙醇汽油调配领用页面,页面中需要分别填写“车用乙醇汽油调和组
分油”和“变性燃料乙醇”的“本次领用数量”,系统自动计算得出
“乙醇汽油”的“本次领用数量”。其中,“变性燃料乙醇”的“本
次领用数量”必须小于等于“乙醇汽油”的“本次领用数量”的 15%,
填写完毕后点击“确定”即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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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品油业务-成品油换算标准查询
10.如何查询企业的成品油换算标准?
换算标准已存在的成品油生产企业、成品油经销企业,可以在【我要
办税】-【税务数字账户】-【成品油业务】—【成品油换算标准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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询】模块查询所有成品油油品的税收商品换算标准和海关商品换算标
准,在主页面选择“税收商品查询”页签,进入税收商品换算标准查
询页面,输入查询条件,列表即可显示税收商品换算查询结果,选择
“海关商品查询”页签,进入海关商品换算标准查询页面,输入查询
条件,列表即可显示海关商品换算查询结果。
成品油业务-成品油授权编码查询
11.如何在电子税务局查询成品油授权编码?
成品油生产企业、成品油经销企业可以在【我要办税】-【税务数字
账户】-【成品油业务】—【成品油授权编码查询】模块查询经授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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的成品油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、名称、简称、对应征收品目、开
票使用权限等信息。
成品油业务-库存变动明细查询
12.成品油经销企业如何查询成品油库存变动的信息?
成品油经销企业可以在【我要办税】-【税务数字账户】-【成品油
业务】—【库存变动明细查询】模块根据需求设置查询条件,可以查
询成品油库存变动明细信息,包括增值税发票、海关缴款书勾选、税
务机关补录、乙醇汽油调配领用、油品调拨、油品回退等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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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品油业务-成品油库存汇总台账
13.如何查询所有油品的进销业务记录?
纳税人可以在【我要办税】-【税务数字账户】-【成品油业务】—
【成品油库存汇总台账】,【成品油库存汇总台账】,可对所有油品
的进销业务记录进行查询,实时显示进、销、存数量的滚动计算,并
可点击台账中的有关库存数量的数字往下钻取查看进销业务的明细
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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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品油业务-成品油异常发票查询
14.如何查询到我的成品油异常发票?
纳税人进入电子税务局后选择【我要办税】-【税务数字账户】-【成
品油业务】—【成品油异常发票】,选择“异常发票查询”页签,输
入查询条件,列表显示所有成品油异常发票信息,选中异常发票后,
点击“查看详情”,右侧即弹出成品油异常发票详细信息页面,其中
成品油异常发票查询范围包括税务机关确定的异常发票、增值税发票
全链条机制确定的异常发票、发票开具时单价异常的异常发票、超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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存开具的异常发票。
如需解除异常发票,则点击“解除异常”,填写申请原因后可以申请
解除异常发票,申请后申请单处理状态从“未申请”变为“已申请”;
点击“取消”则取消申请。税务机关审批后,申请单处理状态根据审
批结果显示为“不予解除”、“不予申请”。其中,不予解除状态可
以再次申请,不予申请状态不可再次申请。其中申请解除异常的异常
发票范围仅包括发票开具时单价异常的异常发票、超库存开具的异常
发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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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需要查看异常发票的处理记录的话可以进入【我要办税】-【税
务数字账户】-【成品油业务】—【成品油异常发票】,选择“解除
异常记录”标签,输入查询条件,即可显示所有已解除异常的成品油
发票信息,点击“查看详情”即可查看异常发票的处理记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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